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标准化工作
  1. 筹备组和起草组参加单位要求
    1. 申请加入筹备组和起草组(以下统称“工作组”)的单位向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见附件1),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结合具体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求、申请单位和人员具体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工作组组长单位。

原则上,每个标准制修订项目设定一个工作组组长单位,根据标准制修订项目情况,如确有必要,可采用副组长或者双组长模式。

    1. 工作组单位委派一名或多名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组工作。

各单位应指定至少有一名人员为固定参加人员,在其工作完成之前,原则上不做变更。若确需更换人员,工作组单位需向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

    1. 工作组单位应积极参与工作组工作,履行工作组职责(见本文件2.2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例如标准研究、信息搜集、试验验证、调研、参与工作组会议讨论、起草相关文件等。

工作组单位享有参加工作组有关会议和活动,获得阶段性工作文件和标准起草的权利。工作组单位应切实遵守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工作组的工作,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工作经费,保守工作组内部有关信息和技术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不得利用相关信息开展不属实的商业炒作。

对不积极参加工作、对标准制修订工作没有促进作用的单位,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撤销其成员单位资格。

2. 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组(以下简称“起草组”)负责标准起草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负责研究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
  2. 负责标准征求意见处理;
  3. 负责形成标准送审稿和标准报批稿;
  4. 负责形成各阶段标准编制说明;
  5. 负责试验验证工作;
  6. 针对国际采标项目,负责译文准备;

配合秘书处开展报批后文件修正工作。

联系人:

张伟  010-67708989-4103 zhangwei@nltc.cn/span>

王宠   010-67708989-4104   wangchong@nltc.cn

包琳婕 010-67708989-410  010-67708989-4113   baolinjie@nltc.cn

张博  010-67708989-410  010-67708989-4101   zhangbo@nltc.cn

单位名称: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和桐丰园

我要留言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733号 京ICP备130471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