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91号),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归口、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24/SC 1)具体执行的两项行业标准项目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立项。标准项目信息如下:
《电光源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方法》(计划号:2023-1734T-QB)
本标准从外形尺寸、光电色性能、测试方法等对LED封装进行规定,为下游灯具产品生产者、照明产品使用者等设计和生产提供依据,同时对政府节能减排政策制定、消费者的项目验收提供参考依据,并为产品市场规范、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市场质量监督等提供依据,从而引导我国照明产业健康发展。
《普通照明用LED封装性能规范》(计划号:2023-1735T-QB)
本标准按发光原理、电光源用途和GB/T 21656-2016《灯的L类国际编码系统》对电光源进行分类,并汇总了目前现行电光源性能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法。本次修订充分考虑了电光源产品在分类和型号命名上的技术要求,完善了电光源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方法,有助于各领域对电光源产品技术要求的协调一致,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保障标准研制的质量和时效,现就标准起草组征集意向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应积极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无实质性贡献单位不列入标准起草单位。
(1) 具备相关技术能力;
(2) 单位与标准适用范围有较好相关性;
(3) 熟悉标准化知识和起草规则;
(4) 单位具备试验验证能力;
二、起草组职责及要求
(1) 负责标准项目研制起草,及过程中的技术研究、信息搜集、试验验证、调研论证、文件起草等各项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各阶段文件,形成各阶段标准编制说明详实文件;
(2) 负责标准研制各阶段过程中的意见论证和研究处理工作;
(3) 配合秘书处开展标准批准阶段文件修正工作;
(4) 负责标准发布后的宣贯和实施推动工作。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意向单位填写《报名参加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word)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建林
联系电话:010-67708989-4121
电子邮件:yangjianlin@nlt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甲3号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照明电器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